各会员单位:
为了保障本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履行服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会从即日起至5月1日开展2017年度会费收取工作,望广大会员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交会费。
一、会费征收标准:
(一)会长单位:10000元/年;
(二)常务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8000元/年;
(三)副会长单位、副监事长单位:6000元/年;
(四)理事单位、监事单位:4000元/年;
(五)一般会员:企业300元/年,个体户60元/年;
二、缴费方式
(一)会员单位的对公账户转账到协会的对公账户,私人账户转账或现金转账务必备注好企业名称,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协会邮箱,协会收到底单后于次月通知会员单位领取会费收据。
(二)会员单位可派员到本协会办公室缴交现金,并领取由本协会开具的会费收据。
三、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行
账号:16618800155872
联系电话:0757-28387162
联系人:周泳雯 邮箱:sdrggsx@163.com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