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 月31日前核准登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15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怎么报送2015年度报告呢?
自行登录顺德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sdsszt.com),进入年度报告填报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成功报送年度报告的,无需再到登记机关提交书式报告资料;登记机关不再在营业执照上加盖戳记;报送情况在顺德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重要的事情多说几遍!!!
小编提醒你,赶紧去按规定报送!!!
不然后果很严重!!!
若是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会有什么后果?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拒不改正的将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相关违法情形未改正前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仍未报送2014年度报告的必须于2016年2月29日前补报,并到登记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逾期不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容桂市场监管